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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标志城项目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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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时间:2008-02-2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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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标志城”工程自发起之时,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和山东省即开始了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项目申报工作,并逐步实现该项目由民间发起向政府运作的转变。 200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副主任委员范敬宜就在山东省济宁市规划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向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作出汇报,成思危副委员长批示组委会加强研究论证并向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汇报。 2002年3月,范敬宜就在山东省济宁市规划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向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作出汇报,李贵鲜副主席随即批示给山东省领导:“请官正、高丽同志给予关注和支持”。 2002年6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全国人大常委范敬宜,全国政协常委蔡子民、楚庄、彭清源、吴修平、朱元成、吴明熹、金开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邢贲思,全国政协委员张伟超,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张道诚,山东省人大主任韩喜凯等12位省部级以上领导联合署名向国务院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呈报了《关于在山东省济宁市九龙山区建设有深层内涵的主题文化园区,有力度地推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旅游事业的汇报和建议书》。钱琪琛副总理将报告批示国务院有关领导,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委研究提出意见。国家计委迅即征求国家文化部、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的意见。国家文化部于2002年8月函复国家计委,明确表示:“在山东济宁市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为主的主题文化园区项目,对继承、弘扬和发展中华文化,维系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文化主管部门,我部积极支持这个项目的建设”。同时指出:“山东济宁地区历史悠久、人文精神积淀厚重、自然地理优越、交通运输方便、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是建设主题文化园区的有利条件,可作为项目的主选基地加以研究。”“建议‘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在进一步筹划的基础上,按基本建设程序,正式向国家申报主题文化园区项目。同时,建议国家计委将此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建设‘十五’规划研究项目” 。 2002年11月,国家计委正式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指出:“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一向以灿烂多彩的中华文化著称于世。如能选择合适地点,建设集中体现中华文化特点的文化标志物,对于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有着重要的意义”。“建议‘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与山东省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创意和构思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尤其要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充分、深入的论证。待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后,再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批”。钱其琛副总理随即批示表示同意。 2003年9月,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秘书处向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提交报告《关于开展“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征评工作、尽早完成国家立项,早日启动该项工程的报告》,周铁农副主席批示指出:“请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山东省委,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2004年1月,许嘉璐副委员长将全国人大常委范敬宜、全国政协常委吴明熹、全国政协常委金开诚、全国政协常委叶朗、中共中央党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邢贲思、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张伟超、两院院士张光斗、两院院士张宗祜、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中国工程院院士戴复东、全国政协委员邹逸麟等12位党内外权威人士联合署名的《关于在山东省济宁市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 以增强中华民族文化凝聚力的建议报告》转呈党中央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建议:“在山东济宁建‘中华文化标志城’是件好事,应以政府支持引导、引进市场机制、争取社会各界及港澳台、海外华人参与为原则。工程方案应走专家设计、广泛征求意见、政府科学决策的路子。建议中央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和方向、政策的指导。” 2004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指示国家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调查了解“中华文化标志城”有关情况。国家文化部在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向胡总书记作出报告。3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关于在山东省济宁市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 以增强中华民族文化凝聚力的建议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件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有关工程建设,应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精心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中共中央委员、国务委员陈至立随即分别作出批示。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迅即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科学论证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 200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等10位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领导,联名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递交了《关于学习、研究和阐发胡锦涛总书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批示的报告和建议书》。李长春同志做出重要批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中华民族在国际综合实力较量中的优势之所在,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民族复兴、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宝贵精神财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主党派和有关部门联手推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大力支持,望中宣部、文化部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和指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国家文化部孙家正随即作出批示。 2005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就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一周年的贯彻落实情况,向中共中央办公厅作出汇报。“中办”随即召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化部等有关方面作出研究并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意见。 2005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期间,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山东省省长韩寓群代表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了“中华文化标志城”工程的论证、筹备和进展情况。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示:中华文化标志城这项工程很重要,一定要把握好,搞好规划设计,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好。 2006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就“中华文化标志城”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作出书面报告,请求国家成立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并以国家名义面向海内外开展中华文化标志城创意方案征集活动。许嘉璐副委员长将该报告转呈温家宝总理。温家宝总理就该报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化部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国务委员陈至立随即分别作出批示。 2006年6月,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向中共中央宣传部做出书面报告,请求支持召开有关项目征集的新闻发布会和加大各主流媒体对“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宣传报道力度。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副部长李东生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中宣部新闻局随即安排各新闻单位对该项工程予以重点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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